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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周易》第六十二篇《小过》文讲述了什么?
答:为君子讲述在小事上可有所超过,而大事上不宜超过的道理。
《小过》原文:
“()小过,亨,利贞。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飞鸟以凶。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小过》一文讲述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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