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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御珠案2(1 / 2)

据刁小五供述,他是那天在玉皇庙,趁着做弥天大王的寿诞,在一位来进香的千金小姐身上,偷盗了这两粒珍珠。

鲁大人还不相信,喝骂道:“若是世家女子,这珍珠必定嵌在环佩上面。

现在光有两粒珠子,你是否将座子另外藏过了?”

刁小五连连叩头,说道:“小的怎敢!实实是在那位小姐身上窃取来的!

那小姐与别个不同,她外衣下面,穿了一件珍珠汗衫。

那天风一起,吹起她衣服下摆,露出了珍珠汗衫一角。

小的有心看见,就寻了个机会,赶了条野狗过去,装作上去抓狗,趁机在那小姐衣服上剪了这两粒珠子下来。”

鲁大人一听,这说法倒是合情合理,便又问道:“那丢珠子的女子是谁家的?你可认得?”

刁小五叩头说道:“不认得。实在连样貌也未曾看清。

因为那女子身边家丁仆从众多,几乎将小的拿住打了,所以得手之后小的立刻逃走了。

只是小的偶然听见那女子的丫环,曾经唤过她一声兰姑娘。”

鲁大人便吩咐把刁小五收押了,又夸奖了恒昌当铺掌柜的一番,放他去了。

回头鲁大人便兴致勃勃地准备寻找失盗的人家,将这两粒珍珠亲自送上门去。

可是一想,鲁大人又犯了难。

现在失盗人家唯一的线索,就是一个名字当中带有“兰”字的姑娘。

可这涉及到高门女眷,就不太好处置了。

总不能一家一家的敲门去问,你家有没有年轻姑娘,名字里带个“兰”字的。

那不被人乱棍打出来才怪。

若是暗自查访,又显不出自己的功绩来。

思来想去,鲁大人想出了一个主意。

第二天上朝之前,在朝房之中,鲁大人当着众同僚的面,跟胡尚书搭起话来。

鲁大人向胡尚书拱了拱手,先扯了两句天气如何、衙门公事如何的废话,接着进入正题。

鲁大人道:“胡大人,我衙门里,昨天捉了个小贼。”

胡尚书知道京兆尹总管京城大小事务,捉贼也是分内事,并没什么好炫耀,只当是鲁大人为消磨上朝之前的等候时间,没话找话讲,便凑趣的说道:“鲁大人果然勤劳公事,百姓有福了。不知道这小贼可偷了什么东西?”

鲁大人这下子来劲儿了,眉飞色舞地说道:“正是这偷的东西不寻常呢!我敢说就是胡大人您,只怕也少见!

而且他还说不清是从谁家偷来的这东西!”

胡尚书这下子来了兴致,忙问道:“是什么稀罕宝贝?说来听听!”

鲁大人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手帕包,一边打开一边说道:“我不让胡大人您听听,我直接让您看看,您给掌掌眼,这样东西,可是寻常人家有的?!”

鲁大人打开手帕,两粒完美无暇的明珠,在他手心之中放射着柔和的珠光。

胡大人惊呼一声,周围好奇围观的众官员也是一处哗然。

“这、这两粒珠子,粒粒都有龙眼大小,这还真不是常见之物!”胡尚书惊呼道:“不瞒你说,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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