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动作麻利,双手不停在尸体上舞动,沈知南本能地避开,此时此刻,他定神一看,路遥身着白大褂,长发盘在头后,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姣好的面容,认真的神情,配上满手的血腥,竟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一时之间,沈知南竟有些呆了。
“找到了。”路遥从狗肚子里提取出几片被胃酸腐蚀掉一些组织的指甲,紧接着,在狗肚子了找到第二片,第三片……
“这只狗是怎么死的?”路遥简单检查了一下狗的死因,除了腿部开放性骨折,也没有其他明显的伤口。
沈知南解释说:“这狗发狂了,片警一棒打在头上,就没了。”
路遥沉默了一会后,一本正经地说:“这狗要是有主人的话,恐怕要赔不少钱吧。”
沈知南当即哈哈大笑,“小姑娘,你还是经验少,这要是真的有主人的话,案子就好办了。”
小姑娘?
路遥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沈知南,随意的穿搭,不是很干净的头发,以及下巴上冒出来的胡渣,一系列的现象都在告诉众人,这是一个邋遢的男人。
路遥将那五根手指放入容器中保存,三下五除二的完善尸检报告,面无表情的递给沈知南,"沈大叔,如果不是提前认识你,你说你是死者的亲戚我也相信。"
沈知南一噎,“路遥,好歹已经是同事了,我就开个玩笑,你至于这么损吗?”
“我没兴趣,沈警官,你要是闲的蛋疼的话,我不介意连你的工资一起领了。”路遥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看你一天无所事事。”
沈知南差点吐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闲的蛋疼了?”
路遥选择沉默,没给一点回应,沈知南也不自讨没趣,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突然明白路遥的意思,他不假思索地说:“我不修边幅,是因为要为人民服务,你以为我的工作,只是面对解剖台上的尸体吗?”
路遥笑了,这人真有意思,“我们没必要争辩这些问题,请回吧。”
“行,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说道,沈知南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你去过那个片区,这个人你见过吗?”
照片上的人邋遢至极,满是污垢的爆炸头,脏兮兮的脸上还带着些许眼屎鼻屎,路遥不自觉地回头看了一眼解剖台上的尸体,还有可乐罐里的那颗牙齿,胃里一阵翻腾。
迅速转过头,她脸色难看地说:“没见过,我去那里的时间屈指可数,这两天都住在这里没回去过。”
“你还不打算搬出来?”沈知南不解地问。
路遥摇了摇头,“楼上楼下的搬走了,房东不肯退我房租,我租了几个月,总要把钱住回来。”
沈知南忍不住皱眉,“你胆子还真是大。”
路遥无奈,她也没办法,员工宿舍也是需要钱的,说到底,都是穷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