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只是想挪挪屁股放个屁,对方都会以为你有不满意的地方。
这就是人人都想当上位者,这就是能力和权势带来的美妙。
不一会儿,侍者端来两杯琥珀色的饮料,带着一种特殊的香味,让人一闻,就忍不住想要喝下它。
“这是这里最好喝的东西,曼株纱华。”
金艳喜解释道。
“一杯五万,每天晚上限量十杯,我们运气不错,这是最后两杯。”
金艳喜笑吟吟的端起杯子,林城与她碰了一下。
浅尝半口,夹杂着酸甜的味道,又似有一道小小的火舌,从喉咙串入肠胃,随即感觉全身毛孔张开,整个人舒爽得有一点雀跃起来。
“果然有几分门道,只是我好像没什么感觉。”
林城望着金艳喜有些酡红的双颊,发出邀请。
“陪我跳个舞吧。”
金艳喜嫣然一笑,百媚生。
林城握着金艳喜柔软无骨的小手,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虽然他并没有学过交谊舞,但架不住他变态的柔韧性,天底下还有比蛇更柔软的生物吗。
两人的身体间隙慢慢缩小,最后金艳喜的脸完全靠在林城的肩上,胸前的柔软极致压缩,好像要随时引爆。
“我给你唱首歌吧,你应该没有看过我在舞台上的样子,我觉得那才是我最有魅力的时候。”
金艳喜轻声说道,带着温柔的恳求。
又有哪个男人能够拒绝,舍得拒绝,而且林城也不打算拒绝。
拒绝一个美女对你的取悦,那是正常人不会做的事情。
虽然他现在不能称之为人,但是他也很正常。
何况今天,他本就打算放开自己,与过去做一个完美的告别。
也算是了了自己在凡身时,那一些遗憾。
虽然不能弥补所有,但是有了凤凰,谁还去吃鸡啊。
金艳喜很快便站在了中间的舞台上,不愧是自带闪光灯的女人,全场的人都被她吸引过去。
很快便有人认出。
“金艳喜。”
“金艳喜。”
声音越来越大,好像要掀翻整个屋顶,虽然屋顶隔了十几米高。
“今天,我要为一个人跳一支舞,感谢他在我危难的时候,像阿拉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从魔鬼手中解救出来。”
“这首歌叫做:我是你的女仆。”
金艳喜的话音刚落,口哨声此起彼伏,甚至有的男士咒骂起来。
没有什么比梦中的女神在你面前宣布属于他人的时候,更难受的事情。
而且显得如此卑微,你想得却得不到,他人却弃之如屐履。
我的天,太让人吐血了。
随着音乐的响起,金艳喜开始扭动起身子,她今天显得格外的妖娆,准备为他的勇士奉献一切热情。
她的眼睛始终望着林城的方向,如果目光能够以虚化实,林城早就融化在其中。
在场的男士全都如痴如醉,浑然不在乎身边女伴的感受。
更有甚者,竟然当场与女朋友分手,宣誓此生非金艳喜不娶,就算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后悔。
可见金艳喜的魅力。
这是一场特殊的表演。
我只为你而歌,只为你起舞。
你,收到了吗?
不知不觉,音乐声渐落,金艳喜收势,像一个不容亵渎的仙女。
男士们愈加疯狂,有人跪地求婚,有人呼天抢地。
这其中也许有酒精的作用,但不可否认金艳喜的魅力。
金艳喜袅袅婷婷来到林城的面前,脸上挂着开心的微笑。
似乎在说。
“你看,我还是挺有魅力的。”
她的笑容是如此纯真,也许在这一刻,她真的忘了自己的处境。
也许,她只是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港湾。
为此,她愿意付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