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莎成为神女之后,她的身体发生了很大改变,如系统所说,“百毒不侵,刀枪不入,能上天能入地能潜海,寿数可长达一千年”。
只是这个上天入地潜海的方式,实在是让人有些无语。
依莎想起了菲丽丝曾经问过她的话,“成为神女之后,你会长出翅膀,会飞吗?你会有鱼尾,能潜入深海吗?”两眼亮晶晶,满是憧憬。
依莎当时只觉得可笑,要是长出翅膀和鱼尾,那得是什么样的怪物啊。
然而童话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依莎无语地看着自己飞翔时两臂变成的双翅,再无语地看着自己入海时双腿变成的鱼尾,瀑布汗。好像在童话世界里,会飞的都得是鸟人,会游的都得是人鱼才行啊,呵呵。
说到人鱼,依莎想起了自己在人鱼公主那个世界的经历,还专程潜入深海仔细寻找了一番海底宫殿,结果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无功而返。看来各个小世界之间果然是相互独立的,根本不相通呢。
既是如此,依莎就干脆利落地放下了过往,努力地在这个世界搞事业。这回,她的目标是做一个普渡众生的神女!
依莎经历的第一个世界,是《灰姑娘》童话世界,她是伯爵夫人,做大生意赚大钱养孩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美滋滋。
依莎经历的第二个世界,是《人鱼公主》童话世界,她是邻国公主,做王储的时候就说服父王大力发展科技,富民强国。做了女王之后还与拥有神仙颜值的人鱼王子兼未来的海神涅普图努斯来了一段纯真得不能再纯真的感情。也很美好。
依莎经历的第三个世界,是《白雪公主》童话世界,她是美得不像话的王后。她原本想躺平做一个安静的大美人,没想到被各方推动着登上了女王之位,几十年都卸不了任,功绩显赫,最终被誉为“依莎大帝”。虽然不同于她的预期,但是似乎也不错?
而这个《睡美人》世界,已经是依莎穿越的第四个世界了。
依莎觉得,每个世界都要来点不一样的嘛,否则得多没劲。恰好她在这里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神女。既然担了神女的名号,那就让它名副其实起来呗。
依莎就是带着这样的念头,与菲丽丝踏上了去南方部落的征程。
然后没走多远,依莎就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小漂亮。
这个小漂亮真的是非常非常漂亮,他那张脸与人鱼王子涅普图努斯有得一拼!
跟这个小漂亮比起来,亨利国王简直就是个庸脂俗粉,不知道被甩到哪儿去了。依莎甚至在想,要是鲁比和安贝尔看到这个小漂亮,会不会从对亨利国王的百般爱恋中清醒过来,移情别恋到这个美得不像话的少年身上呢?
所谓的一见钟情,所谓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谓的恋爱脑上头没有缘由,在某种层面上都是见色起意吧。对方要是长得不好看,她们会喜欢?
只可惜这个小漂亮好像生了重病,瞧着十分虚弱,但是这完全不影响他的美貌,反而可怜兮兮得看着更美了。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有点优待的。依莎看在他的脸的份上,打算救他。
只是依莎还没有出手,菲丽丝就挡住了她:“依莎,别啊,美人是毒药,长得越好看的人就越不是好东西,你不能被他的美貌给迷惑了呀。”
这话依莎就不同意了:“谁说美人是毒药了?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不是好东西了?你看看我,再看看你自己,我们不美吗?我们不好吗?”
“我们是美貌和善良并存,是要去普渡众生的神女!”
菲丽丝连忙改口:“不,依莎,我的意思是,呃,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像亨利国王那样,面貌英俊,实际上是个渣男中的战斗机。
依莎笑道:“没事,他还小,还只是个男孩子呢。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吗?你忍心让这么漂亮的孩子就这么死在这里吗?”
菲丽丝眼底闪过一丝不忍,想了想,勉强改口道:“行,那就先把他救了吧。养个几年,等他长成男人了,我们再把他弄回现在这副样子,丢回这个地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的命了。这样他还白赚了几年活头,不亏。”
依莎说道:“菲丽丝,其实这世上还是有很多好男人的,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亨利国王那副德性。”她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啊。
菲丽丝坚定地说道:“管他们好不好,都与我无关。反正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接近任何男人,也不想被任何男人接近了。我一想到我曾经迷恋过亨利国王那个混蛋,我就恶心得想吐。”
依莎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想开点,都过去了。我们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得咬回去吗?”
比起菲丽丝,她更惨好不好?原身依莎卡拉波斯给给她留了个渣男的孩子呢。唉,她这是喜当娘?找谁说理去啊。
罢了罢了,先不想那些。见菲丽丝不再反对,依莎就施展法术救了漂亮得不像话的美少年,温柔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美少年张了口,然后依莎她们就发现他是个话唠,面色焦急地说了非常长的一番话:“我的名字叫亚历山大,是你们救了我吗?谢谢你,我由衷地感激你们。请问你们是用的什么药救的我,能不能告诉我?还有,你们懂医术是不是?我们部落有很多人得了怪病,我想拜托你们帮帮我们。为表达我们的谢意,我愿意把我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你们。”
依莎:“……”亚历山大你话太多了,我只是问了你叫什么名字而已。
而感情丰富的菲丽丝已经热泪盈眶了:“啊,亚力山大,原来你是一个这么好心肠的人啊,你是这么关心你们族人的性命,我好感动。你的善良打动了我们,所以你不需要给我们粮食,我们会帮你的。你快带我们去部落吧,只要还有救,我们自然会想办法。”
似乎半刻钟前说着要把亚历山大养个几年就丢掉的不是她。唉,这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丫头啊。
不过依莎敏感地从亚历山大的话里察觉到他的身份不一般。想想也是,依莎是穿越女主嘛,穿越文老套路了,主角捡到的人能是寻常人吗?不是王子公主就是公爷侯爷,再不济也得是个富家子弟。
“亚历山大,把你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我们,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做得了主?”依莎好奇地问道。
亚历山大说道:“对不起,刚才我忘了介绍自己的具体身份。我是我们南方部落酋长的儿子,父亲指定我将来继承他酋长的位置。”
哦,原来这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公子侯爷,更不是富家子弟,而是一个小酋长啊。
酋长这个称呼,相当古老了。也难怪,南方部落由许多零散分布的小部落组成,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呢。生活、生产、文化、医药等等,各方各面都比北方的几个国家要落后许多、原始许多,许多人在这样的条件下过得十分辛苦。这也是依莎选择去南方部落普渡众生的原因。
依莎跟着亚历山大到了南方部落后,很快就确认了他们得的是疟疾。南方部落不懂医药,对此完全没有办法。亚历山大就是为了寻找解决的办法,才赶那么远的路去寻求其他国家的帮助的。没想到吃尽了闭门羹不说,长途奔波之下还染上了严重的风寒,差点就挂了。
依莎问道:“亚历山大,你之前去了哪个国家求助?”
亚历山大说道:“是亨利国王的北国。但是亨利国王大概是太忙了,我等了好几天,他都没空见我。我本来还打算去西国求助,可惜身体不争气,病倒在了路上,还好你们救了我。谢谢你,好心的依莎姑娘。”
依莎和菲丽丝没有向他透露真实身份,只说她们是懂些医药的普通人,所以他称呼她们为“好心的依莎姑娘”和“好心的菲丽丝姑娘”。
亚历山大话音刚落,菲丽丝就冷哼一声,道:“我就知道亨利国王不会帮你。他这人自私凉薄得很,没有好处的事情才不做呢。你就是等再多天,他也不会见你的。”
等等,亨利国王这算是做了一件亏心事吧,那他不是要少掉十天的寿命了?菲丽丝一想到这,就有些幸灾乐祸。看到他过得不好,她就放心啦,高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