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玲晚看出她的难处,耸了耸肩,放弃了。也对,他在办正事呢,她干吗不识好歹要凑上去,让别人都来围观她这个半个瘸子呢?还是回家做准备好了。
叮叮……
手机响了,莫厉琛打来的。
“买那么多花干什么?”他低醇的声音传了过来。
“想买,你舍不得钱啊?”童玲晚举着一枝玫瑰花,把腿的事死死关在喉咙里。
“乖乖的,亲一个。”他低笑,笑声也挠人痒。
童玲晚凑在手机边上,轻轻地吧唧了一声,刚吧完呢,那头已经匆匆说了句“乖乖”,然后挂了。
果然成了莫忙人了!
“玲晚你在这里干吗呢?”莫谦凌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在这里干吗?”童玲晚扭头看他。这妖孽,今天穿了件粉色的衬衣,像只从春天里走出来的孔雀,好看不说,还挺有味道的,连头发丝上都跳跃着阳光,仿佛在招呼四面八方的姑娘们,快看他,快爱他,快迷恋他。
莫家几个男人其实长得都挺好,童玲晚看过莫厉琛父亲的照片,四十多岁的人还是那样阳刚挺拔,莫远炜年轻的时候也行,就是现在被岁月的刀子给割残了。
“我们在后面拍广告,走吧,去我那里看看。”莫谦凌推起她的车子往花市后面走。
“新游戏上市?难怪看到好多车和好多年轻人在后面闲晃。哎,你能给我们舞团的姑娘一个拍广告的机会吗。”童玲晚和他开玩笑。
“好啊,你开口我一定办。你是我们家的国宝级人物,不好好招呼你,小叔会灭了我们。”莫谦凌笑嘻嘻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