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自打我离开了那个倒霉男人,我现在别提多滋润了。”郝晓楠抿了口酒,下巴微抬,扳着手指笑,“我买了新房新车,找了新男朋友,比我还小六岁。我让他给我拎包,他就给我拎包,让他给我揉腿,他就给我揉腿。女人就是得有钱,有钱!有了钱,什么都好说。要是没钱,男人在你面前就觉得他是皇帝。我去他的皇帝!老娘不伺候他了,让他和他的小三儿去过去。我告诉你,玲晚,那小三儿天天找他吵架,让他买这买那。前阵子我们在商场碰上了,我要买枚钻石戒指,那小三儿也要让他买,向我示威。那戒指,要六十多万,他能买得起?我付钱的时候,小三儿的脸都是紫的。那感觉,真是爽爆了!我这辈子就没那样爽过!什么叫扬眉吐气?离开他,我真的是活得扬眉吐气!”
童玲晚听着也觉得爽爆了呢!但是,郝晓楠的眼睛里怎么有热汽腾腾的水光在闪动?
“晓楠姐,你和前夫在一起多长时间呀?”她忍不住问道。
“连着谈恋爱一起……十六年吧,十六年……”郝晓楠的嘴角抿了抿,伸着两只手比划。
她眼角的鱼尾纹堆得有点苦涩。女人最好的年华葬送在负心人的身上,有钱也抹不平这种深入骨髓的伤害。
“男人……大多不是东西的。玲晚,大多不是好东西的……”她一仰脖子,把酒喝光了,笑哈哈地说:“现在我可爽了,特别爽!”
童玲晚眨眨眼睛,把话吞了回去。哪个女人不想和爱人白头到老啊?女人永远比男人感性,她们要嫁,就想一路携手到白头。日出日落,风起云涌,她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童玲晚看着郝晓楠,想到林文佩,突然对婚姻升起了一种莫名沉重的恐惧感。她心慌慌的,感觉自己漂浮在半空中,随着风飘飘摇摇,不知能在何处落下。
她想,若莫厉琛穷一点,丑一点就好了……
她又想,若她再美一点,再有能力一点就好了。
她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恐婚的时候,但在她出事之前,真没有!她那时对婚姻、对莫厉琛充满了期望,她感觉她一定能把她的婚姻过得很美满。因为她是童玲晚哪,永远元气满满的童玲晚。
车祸似乎把她的勇气也撞飞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