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只得安慰说:“我让房总认罪认罚,这样就可以减轻处分了。”
提到这个问题,陆砚心里很觉得愧疚,明明是自己的原因造成房总被捕,还要跟他说认罪认罚,未免太伤人了。
这个错误是自己犯的,跟房归海没有关系,要人家洗清罪过是基本的,必须保证把人弄出来。再说,现在厂里的发展,怎么能离开这种核心的掌舵者呢?
陆砚知道,必须要自己懂,才能帮房总洗脱嫌疑。他找了几本书来看,包括《国际贸易法》、《刑法》之类的书。
跟律师聊过,陆砚发现,这个律师好像根本就对国际贸易法律不熟悉,甚至比他强不了多少。陆砚向律师问了几个问题,律师都答不上来。
最后,陆砚说:“房总是我们公司的核心人物,发展也离不开他,必须要做无罪辩护。”
律师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说到:“认罪认罚才有可能轻判。检察院那帮人很厉害的,一般起诉了,就说明证据确凿,现在没多少人敢做无罪辩护了。”
陆砚对这个律师很失望,检察院那帮人再厉害,也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啊。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归海不知情,就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现在得赶快去找证据。
可这个律师,根本就不打算尝试一下,就要认罪认罚了。这怎么能行呢?
经过陆砚的询问,这个律师以前做的都是民事方面的案子,比如欠钱不还、离婚等,他几乎没接触过刑事案件,更别提这种对外贸易案件了。
1988年的律师是很少的,律师行业没有细分,有什么案子就做什么。这个律师,明显不能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