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快速的将眼中的那抹杀意掩下,可还是被景沉渊察觉到了。
“啊,沉渊,怎么是你?”
“该上班了。”
傅相欢慢吞吞的跟在男人身后,她今天一身大牌设计的纯白色连衣裙,卷发已经及腰,白色的平底鞋。
没有高跟鞋装饰的她,好像又矮了一大截,站在将近两米的景沉渊身旁,就像是一个小朋友。
景沉渊的那辆劳斯莱斯换了,换成了普通不知名牌子的车,还是电动的。
傅相欢有个毛病,晕车。
以前上学的时候,沈长乐坐在谁家的私家车上,她就靠两条腿跑去学校。
每每迟到时,都会被任课老师赶到门外,一站就是一上午。
即使她不晕车,也是没有资格坐沈家的私家车的。
沈长乐给她那个爱妻如命爱女如命的爹说,当然,爱女,爱的只有沈长乐这个女儿。
两个人在车里气味不是很舒服。
沈长乐从小心脏不是很好,空气不能密集。
她那个正牌大妈莫晚晚就犹犹豫豫的开口,“长欢,你可不可以委屈一下坐公交去学校?其实家里离学校很近。”
对了,那时候她还叫沈长欢。
的确很近,不过是坐公交一个小时的路程,她七点半上课。
莫晚晚说着,几滴珍珠就落了下来,她那个爹连忙心疼的把莫晚晚抱进怀里。
“怎么那么娇气!”沈仲晖神色冰冷,眼中的厌恶不加掩饰,他对她这个意外丢失蝌蚪来的女儿一直不待见。
据说,是她妈爬上了沈仲晖的床,偷偷的把她给生了下来。
当时,沈仲晖是非常不愿意认下她的,他是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受半分委屈的。
沈老爷子是个宗族观念严重的老古董,用他的话说,我们老沈家的种,断不可流落在外。
最后,还是莫晚晚向沈仲晖求情,说自己愿意把沈长欢当做自己的孩子养。
沈仲晖常年冰着一张脸,只有在面对莫晚晚和沈长乐时才会柔和。
他是D市出了名的宠妻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