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也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制裁,故意装疯卖傻、演精神病的可能。
但嫌疑人在现场的表现,人第一眼的感觉,尤其是警察,尤其重要,是很多老警察破案的关键!
那种发自灵魂的颤栗,以及见到警察那一刻,那种仿佛被救赎的感觉,是无论如何也演不出来的。
哪怕是此刻回想起来,嫌疑人的目光、神情,直到现在,依旧在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反常,诡异,说不出的诡异!
“诶,要不说还得是老大你了,一下就社到咱心坎里了!”
难得服人的张大闯,却是第一时间给我竖了大拇哥。
“恩?我说免子,既然咱俩英雄所见略同,那不如……来个夜探刑警队,反正离咱俩交班,也就四个半小时!”
大闯看了看腕表,说道。
见大闯那股子闯劲,我也没有反对,点头同意!
毕竟,我内心的好奇之心,并不比他弱一星半点。
晚上十二点钟交班之后,就算没有大闯的提议,我也决定,独自一人,去探个究竟!
接下来的巡逻工作,都是大闯在开车。而我,仍然在脑海中一遍一遍的思考、推演着案件的整个过程,各种细节!
明明是他杀了人,抓了个现行,他却对警察不但不惧怕,没有选择第一时间逃跑掉,反而在见到警察那一刻,露出了‘终于安全了’的表情!
仿佛,之前他所经历的一切,甚至比让他死,都要恐惧!
要知道,这种证据确凿的恶性案件,罪犯基本上都会背叛死-刑!一般之人,遇到这种事,第一时间选择的,都是尽快逃离现场。
这是人趋吉避凶的本能!
还有,他的那句‘她是鬼,她是怪物……’怎么想,怎么透漏着诡异……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无时无刻的驱使着我,要一探究竟,弄个明白!
不信邪的我,又开始了一遍,在脑海中推演着犯罪现场!
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
将自己置身与罪犯和受害者的各自角度,分别进行演绎推演。
这在犯罪心理学上,基于真实的判断下,做出正确的逻辑推理,叫做基本演绎法!
这种基本演绎法,最早出现于福尔摩斯小说之中。
但之后因为它的实用性,对犯罪心理的研究,以及很多要案大案的破破获,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因此,基本演绎法也被收入了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上。
演绎推理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大、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
演绎推理的正确与否首先取决于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如果大前提错了,结论自然不会正确。
“不对!”
“不对!”
“不对!”
……
……
接下里的近五个小时,我根本就无心工作!
我的脑海中,一遍一遍的否定着自己的推理!
无论怎么推理,最终的结果,和现场犯罪嫌疑的表现,都没办法做到逻辑上的统一!
越是如此,我的好胜心,越是被激发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