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切”了一声表示不屑,就从林秀手里抢过了方向盘。
林秀耸了耸肩给他让位,然后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撑着脸,侧着头,静静看着少年开车时连眉梢都染上兴奋和激动的侧脸。
他笑了一下。
还是小孩子啊。
唉,就要回哥谭了,在这最后的一段路上,让他放松放松吧。
观念的改变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这个少年今后还会面对很多迷茫。
***
在叮嘱了杰森,不要把车开到沟里之后,林秀又开始跟脑子里面的sr-100交流。
sr-100本应该毫无感情的电子音现在却有些疑惑:【刚刚我顺手查了一下大都会……大都会里已经很久都没有超人的新闻了。】
作为一个主人的好帮手、超级智能的ai,sr-100早就已经不需要林秀的命令,就能自觉潜入网络搜寻可能有用的信息。
在搜查哥谭的相关信息的时候,它突然想到在他们离开的这几年里,这个世界可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于是它顺手又搜了其他的几个城市。
就像是哥谭隔壁的大都会,这个城市的超级英雄——也就是超人,可不像蝙蝠侠那样低调,他不会隐瞒自己的行踪,人们找不到他只不过是因为他速度太快,无法追踪罢了。
而且,sr-100修复完毕的数据库告诉他:在以前,超人可是隔两三天就要拯救一个跳楼轻生的女孩子,或者飞到太平洋扛下一只失事的飞机。
但是现在,超人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了。
sr-100先是怀疑自己的数据库还有遗漏之处没有修复完成,随后他就把这个奇怪的消息告诉了林秀。
林秀摸了摸下巴,也感觉有点奇怪。
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哥谭也是,大都会也是,超级英雄和罪犯的身影好像都同时消失了。
“你再仔细查查……”他在意念里对sr-100说,“把时间轴往前拨,看看这几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要从海量而杂乱的网络信息里面找出有用的东西、并且将其排序、组合、联系、演算是一个庞大的工作,sr-100接了任务就又上网干活了——它在“芯”里忍不住想,如果现在钢铁侠的ai也在就好了,贾的能力不输于自己,两只ai一起干活效率肯定会高很多——现在这个工作对于它来说还需要耗费一点时间。
杰森不知道林秀在想什么。他驾驶着蝙蝠车穿过幽暗又僻静的小路,经过一片幽深的树林,七拐八拐,最后顺利驶进了蝙蝠洞里。
幽暗,僻静,神秘。
是熟悉的风格,就是布局稍微有了一点变化。
林秀下了车,步伐轻快地走了进去。
每经过蝙蝠洞里的一个东西,不管新的旧的,他都会跟它们问一下好。
比如说,现在他正站在一个巨大的恐龙模型面前,摸了摸恐龙的下巴,轻声说:“嗨,我回来了。”
这只恐龙是布鲁斯的收藏,林秀第一次进入蝙蝠洞的时候还被这只恐龙给吓了一跳——当时的他以为蝙蝠侠这样炫酷的人,巢穴里的恐龙一定是真的。
后面发现是假的,他有些失望,不过又觉得蝙蝠侠很可爱——都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家里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恐龙手办!
林秀也喜欢这个巨大的“手办”,所以他经常帮阿福给这个手办做擦洗工作,一来二去,也跟这只恐龙有了感情。
握握爪子,林秀又开始四处搜寻蝙蝠洞里的投喂装置——他想给洞里的蝙蝠喂食。
“欢迎回来。”
在林秀搜寻的同时,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林秀回头,撞入他眼帘的就是一张被称为“哥谭之最”的俊脸。
凌厉的眉峰,挺拔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庞,给人一种不好接触的感觉。但那淡粉色的薄唇所翘起的弧度,和钢蓝色眼睛里含带着的笑意,却一下子就拉进了他与面前的人的关系。
布鲁斯没有穿制服,身上只是披了一件纯黑色的浴衣,看起来慵懒又闲适,带着一种致命的迷人,像是黑夜,又像深渊,吸引着路过的人跟他一起沉沦。
抛下他们两个先跑回来就是为了洗个澡?林秀感觉有些奇怪。
但是那一张一合的性感薄唇里吐出来的话却让他很高兴,这让他抛下心中的疑惑,迎了上去。
英俊的男人轻轻拥住林秀,手掌顺势搂上了林秀的腰。
炽热的掌心贴了上来,似乎还在腰间的皮肤上摩挲了一下。
男人突然低低地笑了一下,性感低沉如同最好的红酒那样醇厚的嗓音又重复了一遍:“欢迎回来。”
林秀耳朵酥麻,有些被这样的布鲁斯给迷住了,他的心脏像是一个普通的被所爱之人拥抱住的人应该有的反应一样砰砰直跳,白皙的脸颊也不仅泛起了薄红。
但是,他的后背却违背了他的心情,缓缓地渗出了一层冷汗。林秀不动声色地压下了这种奇怪的想要战栗的感觉,手臂轻轻环上了对方的腰。
“布鲁斯~”他听见自己轻声喊道。
作者有话要说: 杰森:我是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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